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党委组织部和政法委专题部署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

09.05.2017  13:21

 

 

  为了落实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5月5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和自治区检察院,以三级视频会议的形式,联合召开了全区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专题部署会议。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闫同义、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李瑛玲,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政治部主任王志强以及参与改革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检察院检察长、负责改革工作的院领导、政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各盟市、旗县(市区)检察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强调了开展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的重要性,强调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会议提出,从中央政策依据来看,开展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从时间要求来看,开展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是落实中央精神、推进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改革部署亟需做好的重要工作;从自治区改革推进的实际来看,开展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是对前期全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化和巩固。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改革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区上下步调一致、相互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圆满完成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 

  会议围绕检察官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的关键问题和重要环节,明确提出要突出重点,严格程序。会议认为,此次开展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比较强,而且在全区首次开展,内容全新,整体工作标准要求比较高,推进时间也比较紧,需要各级党委组织部和检察院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检察官等级设置的规定,二是要准确把握工作方式和内容,三是要准确把握等级晋升的条件,四是要准确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特别是要总体掌控好等级确定、按期晋升、择优选升三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职责权限。 

  会议最后强调要强化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提出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负责,具体部门和人员实施,其他人员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担负起组织和推进检察官职务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的责任。要加大沟通协调与对下指导力度,各级党委组织部和检察院都要加强沟通和协作,明晰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握工作节奏和操作要求,各项工作必须要在5月底前完成。要严格组织工作纪律,用铁的纪律保证检察官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风清气正。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各级检察院要切实落实改革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为了确保全区步调一致、统一规范,自治区检察院还专门制订了《检察官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了等级确定、按期晋升、择优选升三项工作的基本步骤,制作了表格和范本,并对操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