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头版——把问题摆出来 让工作实起来

19.01.2015  11:54

 

把问题摆出来 让工作实起来

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抽样评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本报讯(记者张伯晋 其其格)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工作并作重要讲话。一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全方位开展抽样评估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作风,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全区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介绍,自201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就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上查下”、“下查上”的“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和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四个抽样查纠问责新机制。

        2014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又进一步深化抽样评估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唐勇介绍,在盟市院对旗县院抽样评估的基础上,10月,自治区院现场随机抽取锡林郭勒盟分院和阿巴嘎旗院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引起了全区检察机关的关注。11月,自治区院对抽样评估的情况进行了总结点评通报,全区检察机关对照自查整改,实现由“”的监督扩大到“”的监督,纠错性监督与预防性监督并重,评估案件与采取监督措施相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

        抽样评估活动为啥能立竿见影见成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介绍说,该活动主要包括“上查下”和“下查上”,目的是加强自身监督。2014年,自治区各盟市院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普遍组织开展了自查、“上查下”、“下查上”、基层院互查等活动,为自治区院开展“上查下”活动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

        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突出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并把专项工作和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开展的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筹起来考虑,打组合拳,释放出了加强法律监督的强烈信号,带动了各项监督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还尝试把抽样评估方法向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案件和法院民事执行案件延伸,对呼和浩特、包头两个市公安局和所属4个分局的444件报捕案件,对通辽市中级法院及科左中旗法院的650个执行案件进行抽样评估,深入查找分析检察机关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对于发现的检察队伍中违法办案、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该院组成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对相关案件进行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和纪律处理并进行了通报。2014年查处全区检察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20件22人。

        “只有把问题摆出来,我们的工作才能实起来。查找问题是一个方面,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仅要纠错,更要问责。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架起严格司法、规范司法的高压线。”马永胜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