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25.03.2016  18:42

  3月25日上午,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内蒙古检察院接着召开全区检察机关三级院电视电话会议,就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好高检院有关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马永胜指出,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对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齐心协力完成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永胜指出,在全区检察机关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各级院都要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对照全国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级院、自治区院各部门都要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组织学习研讨,要把“两会”精神传达到全体人员,让大家了解大局、关心大局,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和每位干警自身工作放在检察工作全局、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认识和安排;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

  马永胜要求,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开拓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新境界。要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找准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要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和短板意识,着力破解服务发展中的难题;要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到深学笃用、示范引领、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马永胜强调,下一步,要突出“六抓”,推动今年全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抓好全区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的谋划;抓好侦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好“两个活动、四个机制”的运用;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抓好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抓好潘志荣同志的学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