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能动履职守护黄河“几字弯”的壮美

14.04.2023  12:40

4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水利部在郑州举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结合地域特色就黄河保护话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永君检察长在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发言摘编——


如果把黄河比作巨龙,龙脊在内蒙古;如果把黄河视作大“”字,“几字弯”在内蒙古。黄河流经内蒙古843.5公里,地跨上中游两段,流经长度位居沿黄省区第二位。“几字弯”7个盟市是内蒙古经济社会最发达地区,集中了全区75%的发电量、80%的炼钢和50%的有色金属等产业。但同时,全区60.1%的沙地也集中在这里,可以说,“几字弯”地区既是内蒙古膏腴富庶之区,也是生态脆弱之地。特别是现代生产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带来的排放、农业带来的用水、牧业带来的沙化,都对黄河生态产生危害。黄河对内蒙古来说,是离不开的生命线、大动脉,必须格外呵护。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以保护黄河为己任,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承担“黄河卫士”作用,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办案,提升重点领域司法保护力度


2020年至2022年,共办理黄河流域环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51件,提起公益诉讼262件。

(一)聚焦“水污染”防治,强化河湖岸线保护。加强黄河流域最大功能性湿地乌梁素海污染防治,办理环境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70件;加强岱海湿地水生态综合治理,督促关停47家非法砂场,督促恢复湿地5.5万亩。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二)聚焦“荒漠化”治理,强化草原林地保护。开展“守护北疆草原林地”专项监督,围绕乌兰布和、库布其沙漠荒漠化治理,办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551件,督促恢复林地6923亩,恢复草原5228亩。

(三)聚焦“土流失”防治,强化水源涵养区保护。联合水利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黄河流域539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83亿元。





强化监督,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坚持公开听证,强化社会监督。对生态损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运用公开听证方式,教育社会面。如达拉特旗检察院在办理黄河十大孔兑补给水源地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中,召开听证会,对被告人悔罪表现、农用地修复治理情况进行听证,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二)坚持诉源治理,强化行业监督。办理一案治理百案,提升办案效果。在办理包头铝业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向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解铝行业专项检查,治理电解铝行业污染问题。

(三)坚持恢复性司法,强化司法监督。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检察公益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37个,累计补植复绿3.3万亩。





强化协作,提升生态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一)启动河湖保护协作行动。部署为期三年的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以黄河、“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沿黄7盟市和呼伦贝尔、乌兰察布等地检察机关为主力,强化黄河生态保护协作。目前已制定行动方案,拟于今年5月召开启动仪式,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届时将发布《黄河保护宣言》。

(二)强化跨省区联动协作。在与晋冀辽、东北三省、沿黄八省区检察机关建立跨流域协作的基础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准格尔旗检察机关分别与山西朔州市、河曲县、偏关县检察机关,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与甘肃白银市、宁夏中卫市检察机关建立了黄河流域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跨区域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协同解决“上游污染、下游受害”环境污染难题。

(三)深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推深做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水务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616件。先后与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多家行业主管部门搭建起沟通协作平台,形成河湖保护工作合力。





这次会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会议精神特别是应勇检察长的讲话要求扎实贯彻,使之在黄河“几字弯”地区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