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贯彻落实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11.04.2016  20:27

  近日,内蒙古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参加潘志荣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及到自治区检察院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检察长马永胜传达了曹建明检察长、王君书记讲话精神,院党组结合实际研究了贯彻落实的思路,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

  会议强调,曹建明检察长、王君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站在全局的高度,突出强调了学习、宣传潘志荣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从更好履行检察职能角度,提出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检察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通过学习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明确目的和要求,实现全区检察机关思想认识的“四个统一”,并提出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要抓好传达学习工作。各级院要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院召开全区三级院电视电话会议,对各级院、自治区院各部门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

  要深刻把握曹建明检察长对内蒙古检察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等次和水平。要对照曹建明检察长对内蒙古检察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自治区院党组和各位分管领导带头寻找工作差距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工作思路。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增强广大检察人员创新创优的意识,同时提出我区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的务实办法。

  要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大局的关系,突出抓好四项工作,增强学习贯彻工作的影响力。深入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将学习潘志荣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培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必列内容,各级院党组带头组织学习,确保学习实现全覆盖;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六个环境”。围绕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继续开展打击破坏工程实施的各类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高检院出台的服务非公经济的18条意见,制定实施意见;强化民生保障,积极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要开创今年全区检察工作的新局面。要在去年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层次。开创新局面要突出重点,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在立案数量持续上升的基础上,坚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进。业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延伸抽样评估活动,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把监督工作做实做硬。要以司法办案为重点,启动开展为期三年的“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同时,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落实,靠改革创新实现新跨越。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自治区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专题报告为契机,将各项改革部署全面推向深入。此外,要大力开展实战练兵和岗位培训;总结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经验,推进基层院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增强全区检察机关可持续发展的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