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厅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延伸评估检查
11月7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和公安厅联合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开展的延伸评估检查活动在赛罕区检察院正式启动。延伸评估检查活动已经连续两年在4个盟市公安局、8个所属公安分局开展评估检查,随后全区各地普遍召开集中评查。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检察院和公安厅会签文件,建立了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延伸监督的联合评查长效机制。今年是第三次集中评查。
此次评查工作确定通辽市公安局及所属科尔沁区和科左中旗两个公安分局第二季度所有刑事立案案件作为评查对象。评查内容除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和刑拘后未报捕案件外,还增加了对刑事立案环节的专项检查内容,将评查延伸至受案环节,从而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全部纳入监督视野。目的是在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以及立而不侦、侦而不结,插手经济纠纷、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此外还重点检查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的、人民群众多次控告申诉的疑难复杂案件。同时,为巩固抽样评估活动成效,评查组还一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选择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对通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做出指示。副检察长郑锦春部署并出席了评估检查启动仪式,对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安厅、自治区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来到赛罕区检察院,协调解决评查活动中存在的人员调配、保障、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目前,赛罕区检察院的“回头看”工作已完成,评查活动仍在紧张进行中,评查组已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公安分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分局开展评查工作。
公安机关处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第一线,面对的矛盾多,压力大、责任重。内蒙古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联合对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开展延伸集中评查活动,推动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衔接,纠正侦查违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强化人权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