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八项措施强化宣传工作力度

16.03.2017  13:33

林业厅政府网3月16日讯  2017年,市森林公安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森林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讲好警察故事、发好公安声音,为更好地履行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安全、保障林区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撑,今年市森林公安局宣传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服务森林公安工作大局。抓好森林公安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坚持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生动展现森林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取得的显著成绩,生动展现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履职尽责的感人事迹,生动展现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力,为新时期森林公安改革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等形式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宣讲法律法规,利用受众广泛的媒体通过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提升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创建和谐家园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宣传阵地建设。主动适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全面加强“双微”平台建设,牢牢把握新媒体宣传的主动权,拓展传播渠道、丰富传播载体、创新传播方式,打造森林公安新媒体品牌。

四、提升舆情处置应对能力。建立自上而下舆情应对处置机构,加强处置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化,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应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逐级明确新闻发言人,加强舆情引导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专职开展工作。

五、健全宣传制度。制定《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舆情处置应对工作实施办法》及《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微信、微博运行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处置应对突发舆情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工作。

六、提高媒体见稿率。实行宣传工作考核通报制度,更好地调动各地宣传工作积极性;明确宣传方向,把握宣传重点,强化警媒合作,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大力宣传中心工作,宣传先进典型,提高正面报道的质量和数量;紧紧抓住新媒体阵地,利用“微平台”打造“微距阵”,催生集群效应,形成宣传规模。

七、强化保障措施建设。配齐、配强各类宣传设备,保证宣传工作高质、高效运行。进一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加大对全市通讯员队伍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新闻舆论引导能力。

八、推进森林公安文化试点建设工作。确立森林公安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启动试点单位建设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森林公安特质、内蒙古地域特色的森林公安文化体系,推进森林公安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的改革、创新,提升队伍的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