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开展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

05.04.2016  12:38

林业厅政府网4月5日讯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市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祭扫中,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等活动频繁,加上祭扫区域一般可燃物较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4月1日,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在市人民公园和海勃湾温馨社区分别开展了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活动中,森林公安民警向广大市民们讲解了有关防火知识。倡导大家文明祭祀,选择使用鲜花、植树等环保方式寄托对已逝亲人的哀思。如果选择传统的烧纸、点香、燃放爆竹等祭祀方式,应先清理周围可燃物,祭祀后用土或水熄灭明火后,才可离开,避免有风将明火带入森林,引起火灾。如因用火不慎,导致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遇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12119电话报警。(朱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