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参加中蒙第三次联防会议并与蒙古国东方省签订联防协议

30.11.2016  12:05

林业厅政府网11月30日讯  11月22日9时,在北京国家林业局召开中蒙第三次联防会议,兴安盟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恒华参加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11月22日15时,兴安盟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恒华与蒙古国东方省紧急事务管理局局长那·刚特木尔签署联防协议。

协议规定,一是在发生火灾时,双方紧急组织人员交换意见,并采取措施预防越境野火;二是加强边境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三是双方在边境防火、扑火都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四是要坚持火情通报制度,建立长效联络机制;五是边境地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在已方辖区内调动一切力量,尽其所能地赶到扑火第一线;六是在边境线引发火灾的肇事者,要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法律责任;七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中蒙双方在边境进行越境扑火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