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试行“6+6”模式规范罪犯减刑假释工作

09.04.2015  19:31

        “6+6”模式即“6榜公布”(公示)和“6会细审”制度。“6榜公布”指:一榜公布监狱下发的关于减刑、假释通知,使罪犯明确减刑的条件、比例、名额等;二榜公布分监区所有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名单,包括基本情况、奖惩情况;三榜公布分监区民警集体评议结果,包括减刑资格排序等;四榜是在监区公布监区长办公会核审结果;五榜是对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全监狱进行公示;六榜是法院裁定前公示。在六榜公布(公示)期内,如有民警、罪犯及亲属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由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作认真细致答复。“6会细审”指:分监区民警集体评议会;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刑罚执行科会议审查;监狱罪犯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会议;罪犯减刑、假释复核领导小组复核会议;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内容包括:一是是否符合法定减刑、假释条件;二是奖励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三是卷宗是否规范、准确;四是程序是否严密合法;五是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是否适当;六是办理过程是否逐级进行狱务公开。试行“6+6”模式,增强了监狱执法透明度,减少了“自由裁量”的空间,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