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亮丽内蒙古”公共演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正式启动

03.06.2016  03:42

  按照《文化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亮丽内蒙古--购买公益演出”活动。活动目的在于激发转企艺术院团和民营艺术院团活力,引导鼓励已转企和民营艺术院团创作演出更多更好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和转企院团、民营艺术院团、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性演出,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完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日前,全区有31家单位参与竞标,有12家单位在招投标中胜出,项目采购剧(节)目32项。

  为了让老百姓走进剧场观看演出,享受政府采购公共演出服务的成果,5月28日晚8点2016年“亮丽内蒙古”公共演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民族剧场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后,中标的32个剧节目将陆续在各旗县区进行惠民演出,将“亮丽内蒙古”公共演出服务活动推向高潮。同时,为了保障确保惠民演出落到实处,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将通过实地观看、走访群众、查看演出录像等形式进行全程监督。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于2014年开始实施政府购买公益演出服务活动,3年来共购买剧本10个,演出剧节目116场,项目总投资230万元。

  “亮丽内蒙古--购买公益演出”活动充分体现了政府工作职能向服务基层、服务百姓的转变,激发了社会院团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