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残联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开展调研

19.05.2017  16:35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提高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在政府代其交纳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探索逐步提高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残疾人政府代缴养老金的标准提供依据,2017年5月8日—12日由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乔晓勇带队,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就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包括残疾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入户慰问贫困、重度残疾人等方式,分别深入到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兴和县和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进行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实地了解贫困、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情况等情况,在所到旗县座谈会上残疾人朋友充分发言,表达心声,也提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一行也解答了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明养老保险中存在的困惑和疑问,随后调研组走访慰问了8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此次调研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根据调研所了解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加快推动此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