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民委监督检查大队对集宁区装潢部进行回访

05.07.2016  13:3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政策,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规范乌兰察布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市民委监督检查大队于2015年中旬与集宁区近100家装潢部签订了牌匾制作责任书,并于近日,对上述100家签订责任书的装潢部进行了回访。回访主要检查制作牌匾时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制作的牌匾是否达标等。对未履行职责制作的牌匾不规范、不标准的装潢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更改不规范的牌匾和广告牌。

今后,乌兰察布市民委监督检查大队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装潢部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的准确率、规范率,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