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养狼森林公安没收

09.10.2015  19:36

  原标题:民宅养狼森林公安没收

  记者昨日从满洲里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当地居民安某在自家养狼,被森林公安依法没收。

  9月28日,满洲里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满洲里市芙蓉新村一民宅发现一只疑似草原狼。随后,民警赶到现场,经过初步鉴别,这是一只5个月大小的草原狼。草原狼属于国家“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动物,在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驯养。满洲里市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了这只草原狼。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发现他人有违法驯养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报告森林公安机关。(记者陈玲)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