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举办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班

02.09.2015  19:09

  为推进“草原英才工程”,提升全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决定从2015年开始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千人计划”,每年分批分期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共1000人展开培训。8月26日至30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班和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先后在鄂尔多斯市举行,全区盟市旗县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部分基金会负责人及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共550人参训。培训期间,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亲自莅临指导,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国内公益慈善领域知名专家进行了专题授课。

  本次培训紧密结合自治区社会组织建设实际和当前工作需要,设置了《基金会的规范运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机构脱钩总体方案解读》、《社会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购买服务政策法规解读》、《社会组织评估指引》,《非营利组织财税制度》、《社会组织的治理与创新》等课程内容,采取理论学习与集中授课、课堂讨论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为参训合格的人员颁发了人社部门认可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参训人员普遍感到,民政厅此次专门为社会组织人员开展培训,体现了对社会组织的重视和期待,培训内容设置合理,重点突出,非常有针对性、启发性,并一致表示,一定要将学到的理念和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9月中旬,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社会组织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将在包头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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