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启动清明节应急值守

05.04.2015  11:59

  为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自治区民政厅设立了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于4月4日至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为0471—6610384、6611743(兼传真)、6945122(传真)。

  清明节期间,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各盟市上下联动。同时,各盟市民政局也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记者 霍晓庆)

[责任编辑 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