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召开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

20.11.2015  18:5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灾情会商会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总结验收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乌兰察布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11月18日上午,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对今年以来开展救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安排部署。会议同时印发了《进一步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的意见》。市民政局副局长樊子丰主持会议。各旗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救灾股长及灾害信息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民政厅副巡视员公维春在全区灾情会商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全市2015年度“暖心煤”和“三民”生活救助款发放及灾情报送情况进行了通报。樊子丰指出:2015年,乌兰察布市遭受了干旱、风雹、洪涝、生物灾害和雪灾,共造成11个旗县市区68.5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5.55亿元,导致45.9万人需冬春生活救助。灾害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抗灾救助工作,及时妥善安置和救助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和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樊子丰就下一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二是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和需求评估,准确掌握需求救助人员数量、需求救助时段、救助资金和物质需求数量。三是按照 “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格按照“户申、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认真建立救助台账。四是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并采取社会化发放。同时,做好冬春救助工作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同时樊子丰还强调,防灾减灾工作是个大概念,是全社会的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不仅要有防灾减灾意识,还要通过宣传、演练等方式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市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能力。

  会上,与会人员汇报了各地今年受灾和救灾物资储备及冬春生活救助安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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