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出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实施细则》

17.03.2015  11:4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近日,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了《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标准、组织保障、宣传创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政策落实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和程序,深化创建工作内涵,规范创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推进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