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妇干校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7.04.2016  17:43
      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命名了64家单位为第三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我校荣登榜单。在本批示范单位中我校成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学校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纳入学校工作目标,在自治区妇联党组的领导和机关党委的具体指导下,结合自身特点,从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宣传,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发挥优势,民族政策得到落实等几方面积极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坚持蒙汉双语教学,印发的培训材料也针对蒙古族女性的需求翻译成蒙语,深受学员欢迎。
      为提高新形势下服务基层妇干、服务少数民族妇女群众的能力,学校采取走出去办流动课堂,请进来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妇女工作理论与实务方面的双语师资优势,不断加大对各级少数民族妇干的培训力度。仅在2015年度,就举办蒙古族妇女工作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3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