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

21.04.2015  18:39

2015年4月13日至14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经验,部署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王正伟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历史悠久,已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抓手和载体。近年来,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成效显著,全国基本实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县三级联动和全面铺开。示范区、先进区、模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巩固提升,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开展,为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创造了宝贵经验。
          王正伟强调,要深刻领会“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遵循中央对创建活动的新要求,创新理念、手段和方法,切实把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作为温暖人心、争取人心、凝聚人心的过程,作为合理推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
王正伟要求,各地要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新形势下的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要坚持高位推动,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健全高位推动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全面立体扩展,进一步实现创建活动全社会广覆盖。主动适应民族工作的新形势,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巩固已有阵地,加紧弥补空白,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纵深度。要坚持思想文化引领,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牢固树立重在平时、抓好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理念,把功夫下在平常,切实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要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促进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树立人文化的理念,运用大众化的方式,打造实体化的载体,进行“滴灌式”的宣传教育,以新技术、新媒体吸引年轻人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积极作用。要坚持务求实效,进一步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将促进发展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青海、甘肃、广西、贵州、云南五省(自治区)的代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这五个省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成立了省(自治区)党委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将创建活动列入到全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三是将创建活动作为一项社会工程来部署。四是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先进区、模范区为目标来推进。与会代表还深入考察了云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十百千万”创建工程情况,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研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创建工作业务处长,部分省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公安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负责人等出席了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