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03.02.2016  12:35

2月2日,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特古斯做工作报告,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宏智主持。

刘新乐强调,要严格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和刚刚闭幕的自治区“两会”的要求部署,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为做好“十三五”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抓住重要战略机遇,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扎实开展宣传创建活动,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要高度关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打好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集区扶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高度关注城市民族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水平。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的决策部署,立足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以崭新的面貌、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2016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全力推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大力推进蒙古语文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会议要求,全区民委系统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良的工作作风,主动作为、扎实苦干、再接再厉,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