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开展“五、四”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四个一”

05.05.2015  12:35

 

 

 

        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采取“四个一”工作法,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关工委多次被盟、旗两级关工委授予“示范关工委”、“先进关工委”等荣誉称号。

 

        守好一个主阵地,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检察院关工委将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与全旗十余所中小学校建立了长期联系工作机制,选派优秀检察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确定离检察院较远,地处偏僻的好腰苏木学校为青少年法制宣传联系点,进行全面的“检校共建”活动,实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认可;

        上好一堂法制课,为有效保障青少年法制教育师资力量,由该院退休老干部组成的“法制教育宣讲团”与兼任各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检察官共同负责学校法制讲堂的授课工作。鉴于目前中小学课程中法律常识课涉及的知识具有普遍性,忽视了学生不同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学生学习兴趣不高,且难以把所学习的知识转化为日常生活能力的实际情况,授课检察官就青少年在学习、成长、与人交往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精选检察工作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案例,以生动的个案为载体,运用启发式、互动式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真正让法律从书本走进学生们的生活,授课检察官还根据全旗84%的人口为蒙古族的实际,采取蒙汉双语的方式进行授课,有效保证了学生的接受效果,法制讲堂年授课达30场次,受教育师生万余人;

        建好一个法制教育基地,为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拓展教育深度,在该院的积极筹备协调下,  2013年10月科右中旗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基地正式成立,该基地是科右中旗首个综合性的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基地,其成立填补了科右中旗乃至兴安盟地区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空白,基地展馆面积100余平方米,分为法律知识普及、案例展示、法律文化长廊和多媒体互动四个区域,各个区域内容均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注重趣味性和互动性,注重体验和感悟,寓教于乐。依托警示教育基地,每年举办一次“全旗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受教育青少年达2000余人,极大的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选好一本法律知识书刊(影像资料),检察院关工委充分发挥法律知识书刊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媒介作用,每年都精心选择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符合青少年阅读习惯,能够引发青少年阅读兴趣的法律知识书刊(影像资料)如《未成年人两法百问解答》等,捐赠给各中小学校,确保青少年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学习。近年累计捐赠相关图书、光盘近万份。为使法制教育的内容更加贴近青少年生活,符合本旗实际,该院资深检察官编写了《托起明天的太阳》一书,该书经三次修订,共五部、十六万字,涵纳了较多涉及青少年的案例分析和青少年成长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对于做好青少年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深受广大师生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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