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402名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陆续上岗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01.12.2014  18:39

        今年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招募1402名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已有1116人分配到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其余正在陆续到岗。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从9月份开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等盟市司法局和赤峰市红山区、扎兰屯市、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等旗县(市区)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组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社区矫正基础业务知识,帮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熟悉实际案例,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为上岗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土右旗司法局、阿荣旗司法局、扎兰屯市司法局和翁牛特旗司法局等旗县(市区)司法局均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制度》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定了考勤制度,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细则。三是加强工作保障。各旗县(市区)司法局为每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备了办公桌、电脑等办公用品,为需要提供食宿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解决了食宿问题。同时,为帮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解决生活困难,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市石拐区、青山区、土右旗和翁牛特旗等旗县(市区)司法局每月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发放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交通补助,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