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气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1.01.2015  12:23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张克中 汪玲玲报道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度)》,其中三项气象工作内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指导性目录,即: 公共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人工增雨火箭弹储运服务和防灾减灾气象信息分类分级传播。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方面,主要包括气象设施设备等维修保养服务。

  去年以来,浙江气象部门作为中国气象局“基层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发展”八个试点省份之一,着重抓基层为农服务试点作为购买服务切入点,通过“以点带面”引入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创新气象为农服务供给方式、规范气象国有企业服务行为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有力推动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发展,取得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