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好风光 ——乌市“水生态”治理工作侧记

26.06.2018  15:38

“一水护城将绿绕”,丽日晴空下,洮儿河沿着城市边缘淙淙流淌,两岸花柳鲜艳,空气中弥漫着花香和草香,哈达桥犹如一条长长的蓝色哈达,横跨河面,无论南望还是北眺,洮儿河两岸风光皆可一览无余,水天相接处,一片灿烂的朝阳正映红了美丽的早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乌兰浩特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紧紧围绕河道治理和环境保护两大任务,结合“城市双修”战略,启动实施了洮儿河、归流河“两河”生态治理项目。

据统计,洮儿河乌兰浩特市段总长76.93公里,从义勒力特镇东白音胡硕嘎查入境,流经城市后,从葛根庙镇浩特营子嘎查出境。洮儿河治理工程共分8段批复,设计总投资2.64亿元。截至2017年末,已完成新建堤防29.586公里,加高培厚堤防2.244公里,河道疏浚3.925公里,新建穿堤建筑物9座,新建护岸22处,长15.4公里。通过洮儿河治理工程建设,乌市城区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他段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放鱼啦!放鱼啦!”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在洮儿河西岸举办的“同护洮儿河,共享红城美”增殖放流活动上,盟市领导及各族群众一起放流草鱼苗种5万尾。这次放流活动是改善洮儿河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水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水生生物养护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增强公众保护水生物资源与环境的意识。”乌市水务局局长许忠敬表示。

近几年来,乌市以养护河域生物资源、保护河域生态环境、打造富饶红色粮仓、建设河域生态文明为立足点,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力度,加强水政渔政执法工作,实行了一系列的水生物资源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乌市实施全时段禁渔工作,为洮儿河的休养生息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使洮儿河水环境、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

2014年以来,乌市在完成城市河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洮儿河生态休闲公园建设,累计投资3亿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的原则,秉承“激活水脉、传承文脉、装扮绿脉”的理念,通过对河道治理,将水域面积扩大到了原来的三倍,建设了6处游船码头和15处亲水平台,满足群众乘船游玩和亲近水体的需求。乌市还深入挖掘洮儿河流域历史文化,建设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圣旨金牌”雕塑,再现了洮儿河畔的历史风貌,同时,在“圣旨金牌”周边建设了11组趣味景观雕塑和五组文化艺术景墙,赋予公园深刻的文化内涵。为了能让洮儿河畔绿起来,乌市通过适地适树和乡土树种的选择,栽植了河套柳、五角枫、银中杨等50个品种、180万株树木和300万株地被植物,绿化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实现了绿荫浓郁的绿化景观效果。该项目的实施为红城人民打造了一座大型河道景观公园,成为了人民群众休闲娱乐、运动健身、亲水嬉水、旅游观光的绝佳去处。

在流经乌市的另一条重要河流归流河的景观治理项目过程中,乌市累计投入盟市共建资金2.3亿元,于2016年8月启动东岸土地征收工作,并于2017年6月全部完成1777亩土地征收任务,为归流河景观治理建设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河流生态系统治理成效显著,为后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8月28日,乌市在全区第一个出台了旗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了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同时设立河长制管理中心。出台了河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河湖巡查、举报处理等8项工作制度,设立河长公示牌88块,对镇级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制定了“一河一策”,并多次下农村、进社区、入学校开展河长制大型宣传活动。

2018年,乌市总河长发布了第1号令,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巡河,三级河长落实市总河长令,市级河长每月巡河、镇级河长每旬巡河、村级河长每周巡河,同时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健全管理体制。

水是生命之源。在对洮儿河、归流河等河湖流域的治理工作中,乌市始终秉持生态环保理念,不断还原绿水青山的原生态自然风光,持续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