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胜作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17.01.2017  21:49

  

 

    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正义网、自治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同步直播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众通报全年检察工作。 

  马永胜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自治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动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在当天的报告中,马永胜从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等5个方面回顾2016年检察工作。 

  报告指出,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服务大局,出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将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等4个重大项目报请列入全国专项预防,并对全区76个投资金额过亿的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挂牌督办。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78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135人,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1人。制定十二条措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依法批捕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犯罪嫌疑人1347人、起诉3583人。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235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153人。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988人,起诉29812人,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共1895人。批捕电信诈骗犯罪367人。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8724件。 

  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马永胜说,2016年,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领域职务犯罪83件184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依法批捕301人、起诉1201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依法批捕66人、起诉110人。强化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70名因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 

  报告指出,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总体部署,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52件1713人,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大案282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81人;县处级以上干部93人。依法立案查办了侯凤岐、王学丰、何永林、陶淑菊等9名在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厅级干部,对汤爱军、武文元、刘正林等11名厅级干部提起公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502人,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499人。 

  报告指出,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决定不批捕216人、不起诉174人;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932人、不起诉477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1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强化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910件,集中清理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302人,监督纠正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混管混押350人;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提出抗诉140件,法院改变原判决结果110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96人,其中查办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案件32件。 

  对于广受关注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责任制改革以及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等问题,马永胜在报告中均有所提及。他表示,2016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96人,其中查办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案件32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化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制定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13个配套制度,初步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改变以往"三级审批"行政的化办案模式。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195件,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3902.27万元,督促行政机关罚款299万元,督促恢复草原植被31568.87亩。 

  报告指出,2017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朝着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奋勇前进,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