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07.10.2015 10:00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运国报道 《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我国首部高标准粮田保护的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有望改变河南省高标准良田建设中缺乏统一标准、资金投入分散、后期管护不足等问题,为河南省高标准粮田规划、建设、管理、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条例》明确,高标准粮田是指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内依据国家和省规定建设,并验收合格,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亩产达到吨粮以上的农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高标准粮田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气象、电力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高标准粮田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的有关工作。《条例》要求,建成的高标准粮田应当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水利、电力、道路、林网、气象等配套设施完善,耕地质量、生产能力、农机化水平、科技服务能力和生态修复能力等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条例》强调,盗窃、损毁高标准粮田内的水利、电力、道路、气象等基础设施或者擅自砍伐高标准粮田内的防护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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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5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