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

30.09.2015  12:06

  9月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刚刚在大连落幕的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区有关工作。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葛勇副厅长传达了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主要精神;厅政治部徐晓波副主任传达了国家层面关于公安改革的最新精神。 

  马明副主席在讲话时指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五个坚决防止发生”为底线目标,以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为主要抓手和平台,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回应各族群众关切、主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保持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筑牢了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马明副主席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大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 以破解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突出问题为核心,坚决打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新局面,要做到“三个抓”,即抓重点,务求社会关注度高的改革尽快落到实处;抓执行,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扎实有效推进;抓保障,创造公安改革良好基础条件。 二是 以加强和改进公安社会治理为抓手,着力推动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安全能力大提升,要做到“三个学会”,即学会“弹钢琴”,牢固树立攻坚意识,牢牢把握维护公共安全的主攻方向;学会“踩油门”,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始终保持维护公共安全的不竭动力;学会“组合拳”,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切实强化维护公共安全的各项措施。 三是 以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目标,全力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集约化整合;坚持专业化推进;坚持基础化支撑。 

  马明副主席在“大连会议”分组讨论时,曾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了“三个有”: 一是 有压力。内蒙古公安机关以有胆量、敢担当的气魄,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国民运会安保任务等,顶住了压力,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是 有动力。这次“大连会议”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强调部署,为内蒙古公安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外部动力。 三是 有能力。内蒙古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业务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区公安机关有信心、有能力贯彻落实好“大连会议”精神。 

  在本次电视电话会议上,马明副主席还对全区公安机关切实做好国庆安保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葛勇副厅长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对于这次会议,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在培育亮点上下功夫。(文/马帅  图/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