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四项教育措施”深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19.05.2015  11:33
      为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大队民警的防腐拒变能力,竭力打造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结合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采取四项教育措施,全面深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制队伍廉政防腐制度,提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性。
  一是大力培育当代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和廉政意识。全面提升大队民警思想政治素养,凝聚意志力量,确保队伍政治坚定、团结统一和安全稳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使大队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投身法制事业的决心和信心。法制办公室党支部坚持从领导干部严抓,党支部成员模范带头,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大队风正气顺。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广大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开展经常性法纪教育,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以法纪意识警醒民警。坚持进行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了一系列警示教育。通过血的教训使大队民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增强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把人管住、把车管好、把内部目标管牢,实现无安全事故、无违反“五条禁令”、“四个严禁”等事件的目标,同时达到加强对民警廉政教育的预期目的。
  三是以典型事迹触动大队民警。学习典型事迹以培养大队民警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激发全队民警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
  四是学以致用提高综合素质。大队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秉公办事”的要求,注重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大队民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做到闻警自省、居安思危、以案为鉴,促进大队廉政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打造法制大队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