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资深法官回归审判一线 司法体制改革走在阳光路上

30.01.2015  02:37

   本网讯(两会全媒体报道组记者 刘江) “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的全面推行,让资深法官回归审判一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在29日作的工作报告中说,2014年,全区法院院长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78803件,列席合议庭讨论案件41791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22.7%和12%,对于提升审判质效、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9550件,审结346774件,同比分别上升25.7%和20.5%。这其中,高级法院审结3230件,占0.93%;中级法院审结22132件,占6.38%;基层法院审结321412件,占92.69%。胡毅峰同时指出,随着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艰巨,案件量剧增,一些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蒙汉双语法官短缺;一些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待遇偏低,从优待警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4年以来,全区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好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落实审判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胡毅峰在报告中说,去年经自治区高院研究批准,临河区法院成为落实审判责任制的试点单位,全面推行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改革前全院月均结案773件,改革后月均结案达1513件,案件改发率下降0.3%,取得了初步成效。

  报告显示,2014年的全区法院新收案件中,比重最高的为合同纠纷,共160314件,占42.9%;其次为执行案件,共88525件,占23.69%。一年来,全区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制定审理金融纠纷、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指导意见,有效维护了金融安全,依法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罚力度,公开曝光“老赖”名单,全力攻克“执行难”。

  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胡毅峰表示,将适应全区列入国家试点的新形势,认真学习借鉴司法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整体推进涉及法院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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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