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民忧司法救助暖人心

22.02.2016  11:01

        为了让困难当事人李某某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年前,伊旗法律援助中心把20000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他的手中,获得司法救助资金的李某某终于露出笑容。
          李某某儿子(系复员军人)与几个战友在废弃的蓄水池里游泳,为救战友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李某某以未尽安全管理义务为由起诉了废弃蓄水池所有人即鄂尔多斯市某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家庭困难,法律援助中心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经过律师前期大量的搜集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这个雪上加霜的贫弱家庭争取到了180000多元的赔偿款,虽然打赢了官司,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李某某依然得不到赔偿,生活陷入困境。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实际情况后,经过多次奔波反复协调,终于为李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在春节前夕发放到了李某手中。

        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进行适当司法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彰显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作为为伊旗构建政法各部门全面参与、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的司法救助大格局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