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新型法律服务体系

28.01.2016  09:45

        锡盟司法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论和实践出发,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原则,主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快推进覆盖全盟城乡的“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法律服务体系,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构建“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015年1月,锡盟率先在全区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该平台也是全国首家蒙汉双语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开通被评为“2015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之一,为自治区全面建设12348平台提供了“立得住、行得通、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锡林郭勒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法制日报》、光明网、央视网新闻频道、凤凰资讯、百度文库、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电视台、锡林郭勒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点击浏览量近百万次。

        截止目前,锡盟基本形成了一个“网上网下”互联互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锡林郭勒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龙头,以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骨干,以苏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以基层法务室为触角的“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打造全盟“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牧区半天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奠定了基础。

      (一)创造性地搭建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锡林郭勒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处等司法行政社会服务功能进行统一整合,实现了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一网通”、“一掌通”和“一线通”,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

        2015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各类咨询电话4240个。其中汉语3414个、蒙语469个、部门沟通357个。接待来访284人次,微信关注人数达8万余人,网站及微博发布法律服务信息500余条。

        同时,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对涉及法律政策范围较广,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复杂的个别咨询事项,进行预约接待来访,当事人到专门设立的接待调解室,开展面对面的调解工作,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例如:140户购房户与锡林浩特市万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群体性房屋买卖纠纷案、锡林郭勒肉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142名农民工248万工资案。

        (二)建设覆盖全盟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突出抓好盟本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大厅提档升级。2015年,率先成立全区首家地市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大厅,设立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窗口,并优化首问负责、联席会办、督查考核、群众测评等运行机制,让有法律需求的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

        突出抓好旗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全盟1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以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便捷化为特点,为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实现“零距离”。

      突出抓好苏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全盟79个司法所全部建成苏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突出抓好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均衡布局。以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为目标,指导744个嘎查(村、社区)依托法务室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进行整合下沉到嘎查(村、社区),延伸到每位群众身边。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显成效

    通过积极构建覆盖全盟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规范运行机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部门横向协作明显增强

        盟委、行署高度重视锡盟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成立了由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行署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锡盟12348法律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了群众法律需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法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普法工作。全盟各地依托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60余次,受教育人群达5万余人次。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依法治理工作,广大农村牧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律师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专题实践活动,扩大了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律师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大量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始终将服务“三农三牧”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人民调解。在实践中总结出“四所联调”、“部门联调联动”、“司法所与巡回法庭检察室对接”等好的经验和做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初见成效;普遍建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资纠纷、物业纠纷、草场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基层调解组织采取“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的预防措施,力争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5年,全盟共排查矛盾纠纷1383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449件,调解成功率98.8%,涉及当事人16346人次,协议涉及金额6442万元。

        队伍建设。通过网上报名,基层组织推荐,鼓励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法治锡盟”志愿服务,主动深入到基层提供各个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确保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都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截至目前,全盟共吸纳3080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锡盟作为自治区先行先试的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将始终坚持在把握规律中谋划,在融入大局中推进,在分类指导中实施,在传承创新中发展,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温馨锡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