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治宣传月"延长一个月 多地活动需"补课"

30.07.2015  01:55

   本网讯(记者 范悦怡) 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月”推进会,会议通报,根据该项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司法厅决定将“法治宣传月”活动延长一个月,各地要对没有开展的活动认真“补课”。

  今年7月,内蒙古各地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月”活动,截止7月20日,各地共举办法治文艺汇演87场次,展播法治电影994场次,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题法律咨询活动924场次,组织乌兰牧骑等演出团体送法进农村牧区141场次。通过各项措施,内蒙古各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惠民活动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为了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司法厅派出3个督导组分赴12盟市进行专项督导。通过调研,督导组发现部分地区在“法治宣传月”活动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行动滞后、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同时,宣传月活动在部分地区未能实现全覆盖,仍存在工作死角。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厅决定将“法治宣传月”活动延长一个月。会议要求各地要对活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推进,对已完成的规定动作不重复安排,没有开展的活动要认真“补课”。8月,司法厅将组成由厅长带队的督查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再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年度实绩目标考核之中。同时,各地要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建普法“精品工程”、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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