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出台蒙古文版《登记立案诉讼指引》

15.01.2016  11:41

自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了提升诉讼服务功能,保障依法行使诉权,积极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重新编制、翻译了《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登记立案诉讼指引》,并于近日以蒙汉双语形式下发到全区法院。该指引的出台将全面指导我区法院公开案件的起诉条件、文书格式、受理程序、诉讼费收费标准、减缓免交诉讼费条件等。

据了解,自治区有400多万蒙古族人口,拥有一套标准、权威的司法文书是全区法院开展双语审判工作的必要前提。一段时间以来,翻译工作成为少数民族诉讼案件的一大软肋,在审判实践中缺少标准的翻译版本,缺少蒙古文法律工具书,很容易造成文字歧义或影响案件质量。为此,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6万余字的《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登记立案诉讼指引》翻译成蒙古文版,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双语诉讼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