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调研内蒙古石化院 “两个责任”工作

22.11.2014  01:12

[ 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刘波、纪检监察室主任吴艳到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内蒙古石化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专题调研,并与内蒙古石化院党支部委员及副科以上人员进行座谈。

  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刘波、纪检监察室主任吴艳到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内蒙古石化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专题调研,并与内蒙古石化院党支部委员及副科以上人员进行座谈。  
  内蒙古石化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李强首先就内蒙古石化院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介绍。他指出,一直以来内蒙古石化院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从抓学习提高、责任分工、建章立制等多方面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向调研组作了汇报。参加座谈会的其他人员也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
  刘波组长在听取汇报发言后,对内蒙古石化院前阶段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肯定了石化院的其他各项工作。刘组长指出,内蒙古石化院在工作中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 团队爱学习,以李强同志为首的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职工学习,单位有很浓的学习意识,营造了很好的学习氛围,特别是今年石化院在全区质监系统检验技能大比武中取得了两个第一名的成绩更是佐证了这一点; 二是 单位的进步体现了全面性的特点,无论是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还是工作环境、团队文化、检验检测水平等方面都有显著成效; 三是 工作有创新,尤其是李强同志在干工作方面有想法,并能锲而不舍地去实现。他强调,内蒙古石化院要继续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要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使命感,要准确把握内涵,找准落实主体责任的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内蒙古石化院要进一步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积极研究“两个责任”如何细化落实,确保在落实上不打折扣,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的工作机制,在这方面也为系统做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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