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1.01.2016  19:39

 

2015年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建材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建材行为,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加大对流通领域建材市场监管是2015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之一,开展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是建材市场监管重要措施。2015年,各旗区根据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周密部署,全面落实,重点围绕钢材、防水材料、墙体材料、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安全的产品,建筑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的质量进行了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建材进入市场。市局加强了对旗区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将建材市场监管整治工作纳入了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中,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岗、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截止2015年底,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9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706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规范经营户18户,受理消费者投诉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二、突出执法重点,加强检查督导。 一是严查主体资格。 各地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办法,以建材经营市场为重点区域,以水泥、钢材、电线电缆、涂料、人造板等为重点品种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通过逐户检查,摸清辖区建材市场经营主体底数和实际经营状况,做到“底数清、分布清、情况明”,并建立专门的监管档案,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二是强化信用分类监管。 深化巡查事项,做好巡查记录,以建材经营者的进货账验收、销售台账等基本数据为标准,建立建材经营者信用档案。对不合规范的经营户加强走访、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的建材经营户即时警告、依法惩处;对品牌信誉好、管理完善的建材经营户积极鼓励。 三是整治虚假宣传。 加强对媒体播放、刊登的建材广告和店堂广告,以及建材产品包装标识进行全面检查,严查虚假宣传,引导、督促经销商诚信、诚实经营。强化违法户外广告查处力度。针对部分经营户违反规定,未经登记机关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进行商品宣传的,严厉打击。 四是 加大抽检力度,2015年全市抽检流通领域建材产品2类29个批次,不合格产品23个批次,对不合格商品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立案11件,涉案金额1.46万元。

    三、实行打防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 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进建材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建材经营者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关。同时,加强与建材市场名优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联手打假,提高打假工作有效性。完善诚信体系,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信息征集和报送工作。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实行主体核审、进货备案、销售信誉、销售承诺等制度,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 实行不合格建材产品强制退出制度。利用市场监管的各类信息,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对抽检不合格建材商品或其他危害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的建材商品,强制退出市场; 四是 加强市场巡查制度。重点巡查辖区内经营建材商品的市场主体,掌握其主要商品的来源和销售情况。尤其是对大型建材销售进行重点监控,严格管理,严查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纳入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实行重点监控。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利用12315投诉平台、“一会两站”和“五进”等消费者维权网络,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通过受理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发现案源线索,严肃查处销售不合格建材商品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在检查中严格做到“四查、四看”, 查主体,看是否有合法经营资格; 查品牌,看是否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 查质量,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四查渠道,看进货来源和销货流向,追根溯源。

    五、认真受理投诉,及时解决纠纷。通过12315投诉网络、新闻媒体等加强对建材质量的社会监督,形成立体、动态、全方位的社会监管体系。加强对各类建材市场消费投诉站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一会两站”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做到认真梳理、迅速出击、及时调处。

    六、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共治格局。各地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问题突出的经营户、市场进行联合整治,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梁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