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多措并举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31.08.2018  12:30

    近期,呼和浩特市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总体目标,采取多项措施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一是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将处置权抵押、调整用地性质、调整户型结构和配套费后置等措施纳入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政策范围。二是加快解决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遗留项目实行“费证分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的手续问题,促进存量房源加快上市。三是加大房地产供应量。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保证全年土地供应量达到5000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继续落实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3%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比例控制在70%左右;加快实施公租房租售并举政策。 四是加大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垄断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以认购、认筹、预订等变相售卖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购房,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针对我市房地产现状和调控措施的实施,记者昨日采访了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杨万邦。据杨万邦介绍,我市此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是按照中央、国家住建部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地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发展定位,按照我市房地产发展现状,预期目标要做到坚决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一是住房整体需求旺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的要求和需求也日益提高,同时引进人才计划、资本和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的增加导致需求市场较大,改善性住房和刚需购房比例逐步升高。二是近两年按照国家去库存政策要求,我市开展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住房土地供应量相对较少,按土地部门提供数据显示,我市近三年的住房土地供应不足2000亩。三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我市实施棚户区三年改造计划,按照“先安置、后征拆”的原则进行补偿,约95%的棚户区改造实施了货币化补偿安置,进一步释放了市场购买力。四是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住房品质,全装修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30%,以及城市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和配套设施的完善,导致房价有所上升。

    杨万邦说,目前我市库存房屋截止6月底已趋于合理消化周期,按照市场发展不需要再开展去库存工作。因此,我市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的出台,主要是目前我市库存房屋截止6月底已趋于合理消化周期,按照市场发展不需要再开展去库存工作。

    为了解决我市房地产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我市针对这一问题,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全面清理2010年10月31日前开工的建设项目规范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实施方案》(呼政发[2014]3号)。近4年时间,我市按照“三会审定”制度,集体研究形成解决遗留问题转办单,推进和解决了52个遗留项目,共为4.6万户群众解决了房屋产权“办证难”的问题。今年,为进一步加大加快解决此类问题的力度,市政府重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亲自主抓,各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9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同时市政府印发了《集中治理房地产遗留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集中治理房地产遗留项目实行“费证分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逐步推进。(记者 云艳芳)

    原标题:我市多措并举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全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棚改工作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全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棚改工作推进会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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