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全面启动“一照一码”登记工作

24.06.2015  18:37

 

6月24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正式颁发了首张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标志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在全市正式启动,这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后全区颁发的首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且在全国范围也尚属少数。

6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呼和浩特市政府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了《呼和浩特市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6月底之前,在呼和浩特市区登记的内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将全部推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推行“一照一码”是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呼和浩特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发改委、公安、金融办、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赴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对接征求意见,准确把握“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顶层设计的主导思想、改革路径及时间要求,确保“一照一码”登记在第一时间政策落地、顺利实施。具体做法是:

一是 统一编码规则。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部分组成,由工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另行赋码和发证。

二是 实行“一表申报”。将原工商企业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报表、税务登记申请表整合为“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企业办理登记、变更、注销业务时,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工商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准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通过业务平台在质监、国税、地税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

三是 优化审批流程。企业登记由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个部门分别受理和审查,改为由工商一个部门、一个窗口、一套表格办理,企业跑的部门少了,提交的材料少了,所需的费用少了,办事时间从原法定4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是 方便企业办事。银行、财政、公安、政府采购等部门在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对企业提交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经营者只需带一份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另外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五是 做好政策衔接。实行“一照一码”制度改革前,已领取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办理变更业务时,要求按“一照一码”登记流程办理;办理注销业务时,仍按原办法执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基础信息都要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