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挥妇联职能作用,提升妇女法律素养

25.08.2015  17:12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呼和浩特市妇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针对妇女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履行妇联基本职能,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我市妇女儿童普法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呼市妇联根据“六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制定下发了《呼和浩特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指导全市妇联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呼市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在“3.8”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普法宣传标语、展示普法宣传图板、法治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以“平安家庭”大讲堂为载体,组织维权志愿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举办普法讲座10余场,参与群众1000余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报道。在呼和浩特日报开设《巾帼风采》专栏,宣传巾帼维权志愿者先进典型。组织维权志愿者参加市广播电台法治宣传栏目,与听众互动交流,宣传妇女维权知识。作客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与听众共同探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问题。

  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市内主要街道的50个路牌广告,滚动宣传男女平等、妇女维权、新“两纲”等普法内容;借助短信平台,发布普法宣传短信;在呼市妇联官方微博和政务微信平台,开设“维权问答”专栏,发布妇女维权知识、普法常识等内容1000余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纲”知识竞赛,2万人参与竞赛。组织妇联系统干部参加了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全国百家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3名机关干部参加了呼和浩特市“六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并进入复赛。

  三、加强维权阵地建设,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呼市妇联在全市村、社区1300个“妇女之家”建立了妇女维权点,与呼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7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在全市9个旗县区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社区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着力提升纠纷调解水平,及时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使妇联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基更加牢固。

  2013年,呼市妇联在三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维权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妇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法律专业服务与妇女实际需求的有效对接,提升了妇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业能力。

  呼市妇联权益部干部受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聘用,担任未成年人案件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10余件。

  “六五”普法实施以来,呼市妇联系统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及微博、微信平台,共接待群众信访案件1800余件,结案率98%。执行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为40余名贫困涉诉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通过调解,帮助10余对打算离婚的夫妇达成离婚协议,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

  就我市空巢高龄女性状况、留守儿童情况,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及家庭暴力现状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0余篇,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实情,提出建议。

  “六五”普法期间,呼市妇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4年荣获自治区妇联第三届维权先进集体、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