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战斗力”

29.12.2015  12:24

  今年年初以来,乌市以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练好内功”,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网格全覆盖。今年以来,市纪委坚持“全面派驻分类设置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把入口关,向全市65家单位派驻了15个纪检组,各派驻纪检组有效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严肃执纪问责,保持了全市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

  调整内部机构,增强纪检监察力量。为了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将机构编制和人员向执纪办案一线倾斜,通过改革调整,市纪委共整合了2个内设机构,选调12名纪检专干分派到各科室协助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

  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为了加强基层新任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确保用最短的时间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市纪委深入开展了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对基层反腐败工作的诉求,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征求全市纪检干部的意见建议,围绕纪检监察的主责主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筛选出学习内容制成文件汇编。

  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纪检内部监督。按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市纪委新增设了纪委组织部,加强自身监督,用实际行动回应了关于“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针对监督发现或经群众投诉,推行“三卡”预警机制,经核实对确实存在不良工作作风尚未构成党纪处分条件的,按照错误级别,分别发放“提醒卡、函询卡、警诫卡”进行警醒教育。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后勤保障。按照上级相关信访室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各项办案硬件设施建设,增强办案保障能力。对谈话室设置、信息化办公设备、摄影摄像取证设备和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设备保管、保密和规范化使用等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目前,市纪委已投入基本设施建设资金35万余元,促使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效率和办案安全再上新台阶。(驻站记者 姜丽艳 通讯员 王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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