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海亮广场附近商业街成“噪音街”

12.02.2015  12:57

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近日,中山西路海亮广场附近许多居民向本报反映,该路段好多商家搞促销活动,他们将产品搬出门外,门口搭建露台拱门,摆放大型音响设备,高音播放各类劲爆迪曲、录制广告,从早到晚各种噪音混杂,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

 走访:

  盼望安静的休息环境

2月11日上午,记者对海亮广场附近街道进行了走访,在海亮广场路口南侧路西有五六家 手机 专卖店,几家手机店将音响设备摆到门外,有的还在门口搭建起拱门和产品展台。记者发现,商家使用音响不停地播放各类劲爆迪曲,声音震耳欲聋。

“眼镜工厂,一副眼镜也批发……地下鞋城正在营业中,购鞋请到一楼……”在海亮广场金宝街附近,同在一栋商业楼内的一家眼镜店和一家鞋店同时用音响反复播放录制好的商业促销广告,商业楼门口搭设拱门并摆有放音响设备的露台,从门前经过,声音嘈杂刺耳。

记者又走访了中山西路海亮广场附近多条街道,好多商家使用音响设备大声播放促销广告,各种声音喧嚣,环境嘈杂,似乎完全被噪音包围。

“我家就住在海亮金宝街,即使不开窗户也难以避免噪音侵扰。附近商店的音响一大早就开了,高音量反复播放卖东西的广告和流行歌曲,一直到很晚关门时才停止,根本无法休息。”附近居民李女士说。

“中山路虽然商业机会较多,但商家行为也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对部分商家擅自将音响音量调高的行为,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一位市民表示。

监管:

  呼吁多部门联合执法

针对海亮广场周边居民饱受商业噪音之苦,正常休息受影响一事,辖区中山西路派出所教导员赵胜利表示,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责令改正,如果处以罚款,则需要测量确认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分贝超标,因公安机关没有配备专业的测量仪,无法测量噪声分贝值。这样一来,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现实中,公安部门接到反映噪音扰民的报警后,到现场劝说商家将音量调小,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产生噪音,极少有罚款的情况。对于噪音扰民行为,他建议向环保、城管等部门反映,公安机关经请示批准可协助上述部门共同执法,对产生噪音的设备和商家一起处理。

回民区商业景观街管理办公室宣传科科长云志鑫告诉记者,海亮广场周边众多商家从事商业活动难免产生噪音,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在日常工作当中,回民区商业景观街管理办公室针对辖区商铺的高音喇叭噪音扰民问题多次进行整治,要求管区执法队进行管理或者取缔。在执法工作中多以说服教育为主,对商家店铺进行劝说,要求降低或关闭喇叭,但经常遇到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的情况,执法人员刚走又将喇叭打开,面对这种不听劝说或屡教不改的情况,执法人员只能对高音喇叭予以暂扣处理。云志鑫表示,针对商业街区LED显示屏等一些噪音污染源,《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城管执法针对商家噪音扰民行为主要以劝说教育为主,劝说多次不改,将对产生噪音的设备进行扣留,给予商家罚款处罚,但易产生矛盾,不利于问题解决。他表示仅凭一方力量,很难达到彻底监管的目的,应该多部门联合长期执法。

处理:

  扣留两台大型音响

对于海亮广场周边居民反映商业噪音影响休息一事,2月11日14时,回民区商业景观街管理办公室联系城管执法队对辖区中山西路商店门外搭设拱门和摆有音响设备的露台、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行为进行了现场集中整治。记者回访时发现,之前走访的几家手机店门前的气拱门和音响设备已不见了,对比从前,安静了不少。

回民区城管八中队队长武建章表示,经过他们现场执法,扣留大型音响设备两台,对海亮广场附近多家商店门前设置的展台和气拱门要求拆除,大部分商家自动搬回音响。下一步,将控制高音喇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去整治。劝说商家能够自觉降低LED显示屏、高音喇叭的播放音量、减少播放时间,为大家创造一个安静、舒心的购物环境。(记者 郝文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