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8.11.2014  18:23

  ●企业按信用等级享便捷通关服务

  为全面构建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自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制定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在海关注册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再分为AA、A、B、C、D类别,而是以企业信用状况为基础,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又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该《暂行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制定的,以“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为原则,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内控规范、守法守信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的客观情况,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公示。此次出台的新政重在简化程序,减少核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例如,高级认证企业评定时间仅需90日,办理时间较以前减少约3个月。

  《暂行办法》充分融入了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关于AEO制度的先进理念,明确规定“认证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适用我国与其他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所赋予的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措施。今后,“认证企业”出口产品将更具国际竞争力。为了给予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暂行办法》取消了评定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2万票和3000票以上的规模标准,取消了新注册企业需适用当前信用等级满一年的时间条件。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认证为高信用企业。

  满洲里海关稽查处分析人士指出,认证企业将享受简化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等便利措施,一般信用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而失信企业将受到海关严密监管。满洲里关区包括内蒙古东部的呼伦贝尔、通辽、赤峰、兴安盟四个盟市,关区内有AA类企业2家、A类企业41家,这两类企业将于12月1日分别自动适用为高级认证企业及一般认证企业。为加强动态管理,该关会按照相关规定每三年对高级认证企业进行一次重新认证,对于一般认证企业,该关将通过系统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并实行不定期重新认证。关区内原B类企业将适用为一般信用企业,对于目前的C类和D类企业,该关将按照《暂行办法》重新审核并确定信用等级。《暂行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海关注册企业管理将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而是通过有区别的通关方式督促企业接受社会信用体系的监督和约束,使其自觉遵守海关规定,进而营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