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海关推出企业协调员制度为企业提供“私人定制”服务

12.05.2015  18:05

  从满洲里海关获悉,该关于近日制定《满洲里海关企业协调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为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提供协调员“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协调员制度的出台对于我们企业来说真是大好事!”日前在刚刚结束的满洲里关企座谈会上,恒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王经理说,“以前我们公司遇到报关、查验、征税等方面的通关问题,往往要根据不同业务咨询海关不同部门。有了协调员制度,就像我们自己聘请了海关专家顾问,无论哪方面出现问题都能及时得到解答和帮助,海关的服务是真贴心呐!”

  为落实海关“由企及物”管理理念,营造诚信守法便利、关企合作共赢的和谐局面,配合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顺利实施,满洲里海关推出了这项制度。企业协调员制度的实质,就是海关与企业相互参与、相互合作,相互提高,互促互进的过程,是海关执法与企业守法深度融合、成功对接的过程。

  但是,并非所有进出口企业都能成为海关企业协调员制度企业。满洲里海关稽查处企业管理科科长李春明指出,企业协调员的工作对象主要有3类。第一类是满洲里关区注册的高级认证企业;第二类是内蒙古自治区及东部三市一盟政府、满洲里市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企业和项目;第三类是其它经海关核定可以指定协调员的企业和项目。

  不久,满洲里海关将与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现场“签约”,签署合作备忘录,海关协调员队伍将正式“亮相”上岗,与企业高管担任的联系人“碰头”。届时,无论企业是在通关、查验等一线海关监管环节遇到紧急情况,还是在办理加工贸易、稽核查、缉私等海关后续监管环节遇到疑难问题,只要企业联系人说句话,海关协调员们都将负责到底,实现“首问负责”。海关也将对协调员制度企业实施集中管理,设置专门窗口办理业务,实施便捷审核,适用“电子审单、提前申报、自动结关”和货物优先查验的诚信通关模式。

  通过该制度的深入实施,既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通关效率,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物流成本和时间成本,也可以促进企业管理走向规范高效,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影响力和品牌形象。该制度也会对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推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产生积极影响。(鲁焕新)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