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为推进妇女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05.08.2015  18:54

  海勃湾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多举措助推妇女工作。

  加强组织建设。一是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对海勃湾区妇联进行了换届选举。海勃湾区于4月17日召开了海勃湾区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了新一届妇联主席1人、常委5人、执委会委员17人,配强海勃湾区妇女联合会干部队伍,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二是于2014年9月至今,陆续对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建立妇女组织,随时对因单位整合、撤并、增设等情况调整、建立妇女组织。三是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集中建设年”活动中,区妇联作为海勃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之一,参与到“党群共建,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中来,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妇女组织建设,扩大妇联组织的覆盖面。四是利用社区、村两委换届,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妇联组织负责人, 现女性进两委达到100%,对社区(村)妇女参政议政、为妇女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阵地建设。海勃湾区区委书记今年3月30日专门听取了群团工作汇报。在推进妇女之家建设中,要求区妇联进一步扩大妇女之家在教育系统的覆盖面,力争把每个妇女之家打造成为有人管、有主题、有内容的战斗堡垒,架起沟通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桥梁。海区妇联按照区委书记指示,下发了《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妇女之家的通知》,并召开教育系统组建妇女之家专题会议,按照“三进”“五亮”“六有”在教育系统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高标准打造妇女之家。

  落实妇女“人均一元钱”工作经费。海勃湾区区委书记亲自过问并要求区财政局将区妇联工作经费在原有基础上,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妇联“妇女人均一元钱”的要求落实到位。我区按照妇女人数15万人、自治区两纲工作示范区工作经费共计18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区妇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妇女人均一元钱”的标准为镇、办事处妇联增加工作经费,同时,社区(村)要保障社区妇联、村妇代会工作经费。

  加强妇女工作考核力度。按照自治区妇联、乌海市妇联下发的考核指标,海勃湾区妇联制定了《镇、街道办事处妇联2015年考核指标》,将指标分解到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区委组织部将此项考核纳入全区年底实绩考核,一同进行,加大了基层妇女工作推进力度和实施力度。

  以上几项措施,为我区妇女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