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全面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旅游景区工作

14.05.2015  21:06

 

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著名的旅游地,旅游业发展迅猛,已成为鄂尔多斯市“结构转型,创新强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服务鄂尔多斯市委、政府提出的“大旅游”发展战略,维护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市场公平健康发展,树立鄂尔多斯市良好的旅游形象,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全面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旅游景区工作。

一、加快规范化站点建设。 全市将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服务站”建设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进行,到2015年底,鄂尔多斯市响沙湾休闲度假旅游区、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等优先建设品牌旅游区和5A级旅游景区将规范升级为自治区示范“消费维权服务站”,2016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消费维权服务站”建成后将实现简单消费纠纷不出景区就地调解处理,极大方便游客消费维权。

二、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在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基础上,各旅游景区要建立以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主抓,景区配合,同时联合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维权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景区消费维权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各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都要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和分析制度、管理和责任制度。同时辖区工商部门将加强对景区管理者的日常行政指导,指导、督查旅游景区健立商品质量承诺、景区食品安全、服务承诺等制度。

四、健全旅游景区维权网络。 各旅游景区都要明示服务站工作职责、联络员职责和姓名,统一公布举报电话,统一制作设置宣传栏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有网络条件的站点将与辖区工商部门的1231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搭建绿色通道系统,使站点与辖区工商部门之间快速流转投诉信息。

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为配合12315消费维权进旅游景区工作,我们将加大对旅游景区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治,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无照经营、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并联合旅游部门依法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经营行为,加强旅游合同监管。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消费教育,发布消费警示,加强消费引导。

六、加大宣传力度。 为全面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旅游景区工作,我们将加大对12315消费维权进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为旅游景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七、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指导和考核,对运行不规范、不按规定报送投诉举报信息、和解率偏低的站点要公开通报,同时要对景区管理人员、维权站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旅游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实地检查,并将12315消费维权进景区工作纳入对旗区工商部门的考核内容。(梁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