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

17.03.2016  11:44

 

3月15日,由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和浩特市政府主办,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新城区政府承办的纪念“3 .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各大广场、商场、超市等人群聚集地同时开展,主会场设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苏雅拉广场,同时设立29个分会场,开展了不同的特色宣传活动。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杜梓,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陈洁,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任福生,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杨林,以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妇联、质监局、社会院等消费者协会理事单位领导;呼和浩特市人大副主任李博宏、政府副市长白金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新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呼和浩特地区名优企业、诚信联盟企业代表等500多人参加了主会场启动仪式。白金祥副市长主持启动仪式,陈洁局长讲话,杜梓会长、陈洁局长、任福生副秘书长、李博宏副主任共同触摸启动仪,在“新消费我做主”宣传活动签字仪式上签字。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霍武、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吕新生、副巡视员利军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分会场现场指导活动。

陈洁局长指出,做好新常态下消费维权工作,是持续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供给侧改革、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基础作用的客观需要,是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全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及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行动,化解了大量消费纠纷,强化了商品质量和服务监管,提高了市场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群众感到“3.15”就在身边,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当前,消费维权工作引起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组织建设上,从中央到地方基本是由政府或人大领导直接出任会长;战略布局上,改善消费环境、刺激消费需求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应有之意;监管手段上,消费理念、消费途径和消费方式的深刻变化,对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陈洁局长要求,今年全区消费维权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以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消费维权的网络化、社会化和法治化为手段,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方式、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大力化解消费纠纷,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是今年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头戏之一,旨在唤起全社会进一步重视、支持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倡导理性、科学和绿色消费理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向纵深发展。

陈洁局长强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协同共治,不断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大格局,让广大消费者有更强的获得感。希望各级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及理事单位以强烈的责任感把消费维权责任落到实处,依法查处消费侵权行为,实现消费维权工作的常态化;希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以信誉和质量博得消费者青睐、赢得市场份额;希望各类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市场经营主体主动承担消费维权责任,以监督和舆论的力量助推消费环境的改善;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远离消费陷阱、远离商业欺诈、远离假冒伪劣,让不法分子没有空间和市场。

启动仪式结束后,主会场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和质量检测研究院共同设立民生消费品免费检测台,现场为消费者免费检测商品;播放了消费维权工作专题片、《履行程序科学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纪实片及维权动漫宣传片;表演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歌《与你同行》、《有假必打》、《说说12315》、《维权冲天》等节目,将纪念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樊福龙 、柴永生)

 

 

2016 年纪念“3 .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启动仪式主会场

 

陈洁局长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杜梓会长、陈洁局长等领导共同触摸启动仪

 

杜梓会长、陈洁局长等领导在主会场现场指导

 

杜梓会长在主会场视察理事单位宣传咨询活动

 

陈洁局长在主会场视察理事单位宣传咨询活动

 

杜梓会长、陈洁局长、任福生副秘书长、杨林副局长等领导

参加“新消费我做主”宣传活动签字仪式并签字

 

 

霍武副局长参加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工商分局

农资、农机、旅游市场维权宣传活动

 

 

吕新生总会计师参加呼和浩特市工商局

3.15 网络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座谈会

 

利军副巡视员参加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工商分局

诉前调解及不售假倡议签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