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

16.03.2016  13:28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健康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3月15日,赤峰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市场监管委、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

        在旗县区,巴林左旗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林东新华广场举办了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我做主”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通过展出“新消费我做主”图板、悬挂条幅、设立投诉受理台、宣传咨询台、名优产品展示台、假冒产品曝光台、散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假冒伪劣商品辨识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理性消费、合法维权的意识和水平。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