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1.07.2015  12:36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三农”发展方针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强农惠农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作配合,统筹安排项目,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提高涉农资金整体效益。

   一、涉农资金整合进展情况

  2015年我市“十个全覆盖”工程计划投入资金36.73亿元,截至目前,已整合投入资金17.35亿元,占投资计划的47.2%,其中:整合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55445万元,农村牧区安全饮水资金13766万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70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52万元,农家店建设资金28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38566万元,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3502万元。在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上:危房改造新建、维修加固、转移置换三种模式在建及完工47384户,占计划的91.1%;村庄整治拆除危房及整治附房、棚圈共93648间,占计划的80%;街巷硬化在建及完工2250公里,占计划的91%;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在建及完工18481户,占计划的91.8%;安全饮水在建及完工424处,占计划的99.7%;校舍建设改造在建及完工12个,占计划的60%;卫生室在建及完工344个,占计划的94.5%;文化活动室在建及完工497个,占计划的99.2%;便民连锁超市完工348个,占计划的89.4%。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根据村庄“空心化”、家庭“空巢化”、人口老龄化及留守人员多数为老弱病残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三三制”发展战略,即三分之一人口转移输出进城务工,三分之一人口收缩到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剩下三分之一人口实行相对集中养老。在解决农村牧区留守老人安全住房及养老问题时,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生产集约”的原则,以实施国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为契机,采取整合项目、捆绑资金、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和公共资源共享等方式,整合住建、民政、扶贫、交通等各类项目资金,由住建、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主体建设,农林水、交通、文广、卫生等部门负责基础配套建设,民政部门负责服务指导,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有效地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涉农资金整合取得的成效

  “十个全覆盖”工程是顺民心、得民意、增民利的德政工程,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缩小了城乡差距,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找到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使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潜力进一步增强,为农牧民脱贫致富、农牧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农村牧区小康社会建设探索出了新模式、走出了新路子。

  “农村幸福院”工程的推进,在生态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成效。生态效益方面,在撤并的自然村和人口迁出区重点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绿化造林项目,提高了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加快了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进程;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加快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提高了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同时置换出了建设用地,为今后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社会效益方面,创新了社会管理,老年人搬迁到互助幸福院集中居住后,解决子女的后顾之忧,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真正实现了“政府省心、子女放心、老人开心”。

   三、涉农资金整合主要做法

  一是统筹安排涉农项目。根据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水利、扶贫、农业、畜牧、交通等部门管理的农村人畜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工程、农业产业化等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项目进行归并,依据上级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提出安排意见,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系统集成建设内容,以求得投资效益最大化。

  二是统筹安排涉农资金。为探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比如,从预算编制、分配、执行等环节入手,坚持以重大项目、主导产业或优势区域为平台进行整合,科学规划,鼓励旗县因地制宜推进整合,建立涉农资金协商使用机制等。同时,积极探索从资金使用环节和分配管理环节进行整合的新思路、新举措,打破财政部门内部分工约束,进一步发挥涉农资金使用合力。

  三是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的职责,更需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涉农部门的沟通,全力搞好协商、协调和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