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部门 取缔“上宅下店”还需时间

03.09.2016  16:08

  因受多个部门监管,各部门发证标准并不统一,监管也都有一定局限性

  近日,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家楼下有各类店铺、饭馆,噪音油烟影响他们日常生活。记者走访了解,近年来,因楼下门市、饭馆产生噪音、油烟,小区业主与商家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

   “上宅下店”随处可见

  店铺位于居民住宅楼下,这样的模式在包头市区随处可见。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发现,无论是乌兰小区等老旧小区,还是保利拉菲公馆等新建小区,都存在类似问题。家住保利拉菲公馆的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楼下就是一家酸菜牛肉面馆,每天一到饭点,根本不能开窗户。我有哮喘,闻到油烟味实在受不了。”

  日前,记者来到了市民反映的这家酸菜牛肉面店,据店主介绍,昆区环保局给他们下过整改通知,他们也按标准进行了整改。记者在厨房看到,店面已安装了油烟净化等装置。可即便如此,楼上的居民仍饱受煎熬。

  不少市民告诉记者,他们也曾多次拨打环保热线反映,一些店面确实在整改,可治标不治本。“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家住东河区康复路的市民李先生对此心存疑惑。

  记者在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看到,2016年5月,包头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听的热线中,有近三成的举报案件涉及餐饮行业,其中最主要的便是“上宅下店”无证照经营餐馆。

   监管“上宅下店”涉及多部门

  记者从昆区环保局管理二室了解到,餐饮类单位办理环评手续时,首先会查看其是否违背《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独立底店会进行受理。其中,6个灶及以上要做报告表,后通过评审会、网上公示等多个环节出环评意见,而6个灶以下则出具登记表,流程相同但登记表较简单。

  据了解,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开办餐饮、娱乐场所,禁止在商住混合楼底层新建餐馆;在本条例实施之前,商住混合楼底层已设计使用的餐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污水排放设施,使用清洁能源。

  没有环评手续,营业执照是如何办理的呢?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办照大厅一位孙姓工作人员称,环评手续并不是餐饮部门办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环保条例是地方性法规,但办证依据的是《行政许可法》。

  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又有哪些标准?

  记者从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负责餐饮监管的郭科长表示,现在发证权利已下放到了各旗县区,发放标准是统一的,但是同地区也会有细微差别。

  据郭科长介绍,针对“上宅下店”的情况,2014年8月,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路局也下发了关于规范居民住宅楼及商住混合楼底层餐饮服务单位许可标准的通知。内容大致为:近年来居民住宅楼及商住混合楼底层有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投诉日益增多,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统一许可标准,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是申请在居民住宅楼及商住混合楼底层开办餐厅的一律不予受理: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现更名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各区部门要加强监管,并不再受理有关变更、延续等行政审批事项;对于未取得却从事经营的,从严查处并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通过了解后发现,“上宅下店”受工商、食药监、环保等多部门监管,但各个部门发证的标准并不统一,监管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想彻底取缔还需要时间。(全媒体实习记者王平)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