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船检局赴巴彦淖尔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和船检业务工作

26.04.2016  11:05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关于深入开展渔船船用产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船用产品打假和渔船检验工作, 2016年4月20日—22日,自治区船检局一行三人赴巴彦淖尔市的乌梁素海、德岭山水库、纳林湖水库等渔业生产一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查、船用产品专项治理、渔政船(艇)检验等业务工作。

  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现场督查、现场检验等方式对基层渔业执法机构和渔业生产单位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相关渔业法规执行情况;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开展渔船船用产品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从工作总体情况来看,无论是负主体责任的渔业生产企业还是负监管责任的渔业职能部门,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各渔业企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渔业企业之间、渔业企业与部门之间签订了责任状,做到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决大部分渔船都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了经过国家认可的消防、救生设备,但存在救生设备老化、破损,灭火器失效等现象,工作组对此提出了严格的整改要求。工作期间对5艘渔政船(艇)进行现场检验签证,其中1艘换证检验的船(艇)及时在农牧业厅“双公示”栏目进行认可事项公示。督查工作中,对市、县机构工作人员咨询的有关船舶检验、船员培训等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给予详细解答和现场指导。同时结合法制宣传月活动,向基层渔业执法机构和渔业生产单位发放《安全生产法宣传手册》、《渔业船员管理宣传手册》100余册。